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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通 知
2008年司法考试公告已经在6月6日正式公布,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也就是说,将于明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今年将可以报考国家司法考试。
在过去,应届本科毕业生只有在毕业后方能参加司法考试。这就造成四年级本科学生在毕业前不能参加司法考试,以至于学生毕业后不能获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部门特别是司法机关难以从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人才。
此项政策的实施将与司法机关招录应届毕业生的现行用人制度相衔接,结合其他相关措施的逐步落实,有利于推进基层地区法律职业人员短缺、断档等问题的解决,也有利于法律院校的优秀毕业生在就业时更多优先选择法律职业。
国家司法考试推出此项政策的目的:法院、检察院等法律职业部门从2009年起即可从本科毕业生中直接选拔人才。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办理报名手续:“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那么,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们申请法律执业资格的时间:应在2009年7月31日前,持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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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3-65383081 13883868048 1359429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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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西南司法考试培训中心
北京新起点司法考试培训学校重庆分校
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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